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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LG指控“垄断LCD价格” 韩法院判决友达、瀚宇赔偿604.7亿韩元(附水晶会议)
显示世界 | 2023-11-29

韩联社报导,面板大厂友达、瀚宇彩晶2家企业,遭韩LG电子提告长年垄断、操纵LCD液晶面板价格,近日韩法院做出一审判决,两家面板厂需赔偿LG电子328亿韩元(约人民币1.8亿元)若算上延迟利息,总赔偿金将达到604.7亿韩元(约人民币3.8亿元)的规模。

报导提到,友达光电、瀚宇彩晶遭指控在2001至2006年之间,通过每个月一次的会议操纵与垄断产品价格,决议是否要调涨、持平或降低价格,明显违反公平交易法,LG及海外法人等6机构也在2014年提起诉讼。

即使友达和瀚宇彩晶等被告抗辩,应在设籍地审理此事,并反控LG Display也是垄断价格的其中一家企业,因此LG电子身为母公司,根本无法以受害者自居。

对此,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强调,审判结果是依据国际审判管辖权去处理,由于事件与当事者都与韩有高度关联,因此韩法院在此事上有国际审判管辖权。

目前两家公司尚未回应此事,但韩公平交易委员会从2011年起就已经陆续对受到指控的企业,祭出1940亿韩元的裁罚。

来源:中时电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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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晶会议”历史回顾:

“水晶会议”,是液晶面板企业交换价格信息的会议统称,前后共举行了60多次。会议名字的涵义十分隐蔽,“水晶”意指“液晶面板”中的液晶。而会议地址同样隐蔽,每个月在台北豪华酒店的高级房间内举行。

在友达成立的2001年之前,作为友达前身的宏电脑的总裁,陈炫彬就开始了与韩国三星和LG高层之间价格信息的交流。

2001年9月14日,就在宏与联友光电合并成立友达光电之后的一个月,陈炫彬与奇美、中华映管、瀚宇彩晶的总裁们,在一家台北的高级酒店会晤。这开启了“水晶会议”的第一幕。

2005年初,美国存储器(DRAM)反托拉斯案件的刑事调查消息传来,三星电子的高层意识到“水晶会议”的严重性。接着又有消息传来,三星在美国最大的客户戴尔和惠普,可能已经注意到了“水晶会议”,并已向美国司法部反垄断局举报。

2006年1月,三星选择主动自首,并协助美国司法部彻查液晶面板同谋案。

最后一次“水晶会议”是在2006年1月。之后,各方决定不再集体会面,而是选择每个月的某一天,以一对一的见面方式来交换价格和销售量信息。他们把地点改在台北的餐厅、茶馆、卡拉OK房间等地方,并组织级别更低的员工去交换价格信息。

直到2006年12月,当FBI专员进入友达位于美国休斯敦的办公室并拿出搜查令的时候,友达才停止了一切与合谋价格有关的活动。

友达美国子公司的前任员工Michael Wong出庭作证,坦白他当时正与手下在客户惠普公司位于休斯顿的办公室开会。当得知FBI已经进入公司搜查,他便指示手下从手机和笔记本电脑上删除所有与竞争对手的通讯信息。

2009年10月,日本公平交易委员会对松下、三星、LG处以40亿日元罚款。2010年12月,欧盟竞争委员会对三星、LG、友达、奇美、中华映管和瀚宇彩晶六家企业处以总额高达6.49亿欧元的罚款。其中,三星因“首先认罪并检举有功”获得特赦,免除罚金。另五家厂商以奇美电子被罚最重,高达3亿欧元,LG显示器2.15亿欧元。台湾的四家厂商共被罚4.339亿欧元。

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也于2011年10月对三星、LG、友达、奇美、中华映管和瀚宇彩晶六家企业处以总共1.75亿美元的罚款。

美国的面板消费者在美国北加州联邦地区法院提起集体诉讼,2011年12月6日,友达之外的八家液晶面板厂家(中国台湾地区的奇美、中华映管、瀚宇彩晶,韩国的三星电子、乐金(LGD),以及日本的夏普、日立和爱普生)同意支付3.88亿美元与原告和解。

而在美国的24个州加上华盛顿特区的个人消费者,于2011年12月27日,与夏普、三星等八家液晶面板企业达成了5.38亿美元的和解金协议。

在美国的反垄断私人救济中,任何受害者都可以寻求三倍于损害的赔偿,美国的很多州也允许二级受害者(消费者的消费者)寻求转嫁给他们的损失赔偿。

唯独中国台湾地区的反垄断部门没有对这些企业提起刑事诉讼。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台湾地区液晶面板厂家以出口为主,收入主要来源于台湾以外的地区。台湾地区的客户也主要是为苹果、戴尔和惠普代工的厂家,比如明基、捷联电子、晶冠科技。另一方面,液晶面板是台湾重点扶持的产业,当局不忍心在明星企业遭遇巨额海外罚金时,再雪上加霜。

2006年12月收到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和国内主要彩电企业的举报材料后,国家发改委随即展开调查,但起初进展并不顺利。2008年,中国《反垄断法》开始施行,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工作部门由原来的一个处室增加到三个,执法力量逐渐增强。

2011年底,发改委反垄断局开始共派出55个调查组,近500人次,对案件开展密集调查。国内彩电企业也开始积极提供证据。

2013年1月4日,中国发改委对来自韩国及日本的液晶面板生产商就固定价格的垄断行为处以3.53亿元人民币的罚款。韩国三星、LG,以及中国台湾地区奇美、友达、中华映管、瀚宇彩晶6家企业在2001年至2006年期间,利用优势地位,合谋操纵液晶面板价格,在中国大陆实施价格垄断行为,涉案液晶面板销售数量合计514.62万片,其中,三星82.65万片,LG 192.70万片,奇美156.89万片,友达54.94万片,中华映管27.06万片,瀚宇彩晶0.38万片,违法所得2.08亿元。

中国发改委对面板企业的相关处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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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示世界综合自:《财经》、新华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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